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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高雄仁愛之家

文號
40-107-06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04
違規日期
2018/05/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貴事業於本市大寮區民順街1號(磚仔磘段2288地號等8筆土地)倉庫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6年10月20日(106)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423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惟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民順街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民順街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