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畊文畜牧場

文號
20-107-06001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6/15
違規日期
2018/01/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設有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烹煮廚餘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田心段八三九地號,田心段八七六地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華興路一段172巷19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