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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38
- 處分日期
- 2025/06/13
- 違規日期
- 2025/03/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位於高雄市田X區古X坑段4X6-1地號土地非法堆置、處理廢棄物,係由吳X立所經營之進X昌工業社(址設:高雄市路X區福X街6X號)委託杜X發清除附著有殘漆之金屬掛勾或由杜X發負責接洽貴公司並駕駛車牌號碼AXY-1X70號自用小貨車,載運至上開土地處理廢棄物,廢棄物產生源部分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請本局逕依權責卓處。本局於114年03月05日至貴公司執行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移辦案件稽查,貴公司表示確實有委託杜X發先生清除附著有殘漆之金屬掛勾(吊具),惟杜X發先生非屬經本局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之違規事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新田里新田路101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保安路一段七九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