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8-030021
- 處分日期
- 2019/03/18
- 違規日期
- 2017/10/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4276300號),營運紀錄存放地點申報為本市仁武區八德西路188號,惟實際存放於成功路貯存場,明顯與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八德西路一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西路1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