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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6/10
- 違規日期
- 2025/04/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4月30日執行微感器高值暨許可查核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稽查發現貴公司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7-A008)規定濾袋每年更換1次,故應於113年10月31日前更換,惟稽查當日(114年4月30日)已逾每年更換1次規定及上述集塵器壓降錶故障無數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限改日期:114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富強路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富強路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