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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5-050003
- 處分日期
- 2016/05/02
- 違規日期
- 2016/03/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5年6月10日前,檢送105年3月24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每日獨立專用電表及累計水量讀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執行次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磚磘里彰草路五八二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磚磘里彰草路582巷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