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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28
- 處分日期
- 2022/01/19
- 違規日期
- 2021/10/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位於本縣鹿港鎮鹿工南三路40號(管制編號:N08A4151),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屬再利用機構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本局110年10月22日現場稽查,稽查當時巡視製程,發現使用原料雙酚A、可塑劑、混煉油,添加於混練設施中,另製造設備亦使用潤滑油,並產生廢潤滑油,上開使用原料及產生廢棄物皆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11年3月20日前依據實廠狀況辦理廢清書變更,倘再經查獲違規事項,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11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南三路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南三路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