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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95
- 處分日期
- 2023/11/30
- 違規日期
- 2023/09/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5月31日環署循字第1121066223號函,專案編號:EP1120401)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1年8月至112年2月),本局於112年11月30日再次勾稽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廢酸性蝕刻液(R-2501)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東園路六一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東園路六一號(一、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