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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4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4/18
- 違規日期
- 2020/07/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廠廢棄物,未上網申報清除情形,且未經許可於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段1007地號轉運廢棄物,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田洋巷一之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6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