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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10008
- 處分日期
- 2018/11/08
- 違規日期
- 2018/04/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本局檢驗報告(報告編號:EP107A0459R)檢驗結果:粒狀污染物:227mg/Nm3,未符合排放管道粒狀污染物標準(100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命於文到後1個月內改善完成,另依同法第56條第1項、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集賢里凌雲路二段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二段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