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3-09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9/11
- 違規日期
- 2024/02/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砂石場從事土石加工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 ,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採礦業、土石採取業、土石加工業、水泥業、土石方堆(棄)置場,應於開挖面或堆置場所,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但遮雨、擋雨設施設置有困難,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案經本局於113年2月7日13時00分派員前往前述地點稽查,查獲貴公司場內挖開臨時溝渠,並有積水於開挖溝渠內,貴公司未設置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立即派員進行封阻水路及填平開挖之溝渠,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海風里和睦路二段九五巷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海風里海頂路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