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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34
- 處分日期
- 2023/08/16
- 違規日期
- 2023/02/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前於112年2月2日至本市楊梅區大金山下段大金山下小段115之2地號土地稽查,貴公司現場堆置得標二手機台及機台零件,經查該批機台廢棄物係自111年度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報廢財產公開標售之得標物品,經拆解屬廢鐵及廢塑膠並轉售予回收商及再利用業者,該行為係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編號一、廢鐵及編號四、廢塑膠),惟貴公司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從事廢鐵及廢塑膠再利用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幼獅路二段三九二巷四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425號後方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