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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10022
- 處分日期
- 2018/01/26
- 違規日期
- 2017/11/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本局派員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執行周界異味污染物稽查檢測作業,檢測結果濃度值為59,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限值:3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二八六巷二三號一、二、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3段286巷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