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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20017
- 處分日期
- 2022/02/21
- 違規日期
- 2021/09/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缺失如下:(1)第七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十點。(2)第八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妥善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四點。(3)第十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四點。前項所述缺失總計1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一○一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蘆興里蘆興南路186號至隧道口整個路段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