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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40051
- 處分日期
- 2019/04/26
- 違規日期
- 2018/0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1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2月至108年1月廢棄物代碼:B-0164、B-0214、B-0222、B-0337、B-0364、C-0103、C-0105、C-0106、C-0202、C-0301及C-05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詳如附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灣興街三九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灣興街39巷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