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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瑞福工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02001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2/10
違規日期
2014/12/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4年3月13日前),檢具自103年12月4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污泥產生、貯存、清運量等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海明街二三一巷六之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海明街二三一巷六之二號
統一編號
2751745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