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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60036
- 處分日期
- 2020/06/29
- 違規日期
- 2020/04/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7日14時5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美群北路51號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程序生產建築組件,查貴公司廠內設有一噴砂機、108年度使用研磨材料6公噸/年以上、廠房面積2,880.18平方公尺及使用設備馬力33.08千瓦,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批次二、「行業別:金屬製成品表面處理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製程別:金屬品加工程序」之固定污染源製程,貴公司未取得該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貴公司前述作業操作量降至符合法規免申請許可或向本局申請取得設置或操作許可證使得操作。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之規定,並依行政罰法第5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行為時「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里中和街六四巷三九弄一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美群北路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