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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100010
- 處分日期
- 2021/10/21
- 違規日期
- 2021/07/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30日派員沿本市新營區卯舍26號旁排水溝發現油花後沿線稽查,查貴公司正進行日前火災後廠區內建物拆除工程,於廠區熱煤鍋爐室位置查獲因作業機具拆除過程中作業不慎夾破管線,導致破損使熱煤殘油滲漏流出廠外排水溝,雖廠內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使用砂包、吸油綿、攬油繩覆蓋阻絕),惟廠外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局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開元路一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開元路1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