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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80029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違規日期
- 2022/02/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旨揭時間接獲本府消防局通報後,立即派員於111年02月22日18時30分抵達事故地點(仁武區觀音湖段460地號),稽查當時本府消防局人員正在進行怪手開挖及殘火處理作業,本局人員於上開事故地點周界巡查,發現有大量煙霧彌漫(黑煙)及明顯燒焦異味,經現場會同消防局相關人員進場查察發現係貴公司高雄廠於上開地點承租一廠房並堆置大量廢棄木材,因管理不慎引起火災致產生大量明顯粒狀及異味污染物逸散於周界環境中,造成空氣污染且長達數日之久(111年02月21日-111年02月26日),前述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及同法條第3款:「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義大二路1688號對面木材工廠【觀音湖段(2157)46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