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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90037
- 處分日期
- 2019/09/18
- 違規日期
- 2018/09/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金屬冶煉爐渣(D-1201)107年9月申報貯存量為89.099公噸,10月清運量為10公噸,現場貯存量應有79公噸,惟現場未發現任何D-1201貯存,實際貯存量與申報貯存量不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社西里大仁路八八三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社西里大仁路八八三巷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