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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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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30018
- 處分日期
- 2025/03/04
- 違規日期
- 2022/05/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1月17日自主勾稽111年5月至113年10月網路申報資料,經查貴公司廢棄物D-0499(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於113年8月及廢棄物C-0202(廢液pH值小(等)於2.0)產出量於113年10月,申報產出量超過廢棄書最大月產出量10%而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八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八路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