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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禮品行銷有限公司

文號
21-107-050160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8/06/05
違規日期
2018/04/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使用中之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污染度36%超過排放標準(35%)。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1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作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水源里中華路一段八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南投縣南投市樂利路11號(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統一編號
1618158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