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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34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違規日期
- 2020/12/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12月16日派員至大社區保社甲段483-1、483-9地號、萬金段870地號稽查,發現硫酸、硝酸、磷酸、重鉻酸鉀等廢棄物化學藥品,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份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3第2款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二一四巷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保社甲段483-1、483-9地號、萬金段87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