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霆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11-010021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27
- 違規日期
- 2022/01/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租賃土地上堆置營建剩餘土石方,經查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自111年01月2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二八一之三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國道段363第地號
- 統一編號
- 5471253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