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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23
- 處分日期
- 2017/08/15
- 違規日期
- 2017/07/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富民街7號從事未分類其他基本金屬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17日執行專案督察時發現,貴公司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之污染防制設備:A001~A009洗滌器之pH偵測顯示器均故障(部份送修)近半個月,其監測設施無法正常運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M01製程之防制設備:A001~A009洗滌器之pH偵測顯示器於106年10月25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6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富民街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富民街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