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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20011
- 處分日期
- 2017/02/14
- 違規日期
- 2016/11/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依實際產出情形填列產出廢布(代碼:D-0803),另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顯示,貴公司於105年11月8日僅委託環碩環保工程(股)公司清運廢棄物生活垃圾(代碼:D-1801),聯單編號: E560119710501304,依環碩環保工程(股)公司105年11月18日陳述說明,該批廢棄物係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生活垃圾(代碼D-1801),其中夾雜廢捆布(尺寸為長175*寬65*高65公分),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填列實際產出之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