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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70004
- 處分日期
- 2017/07/04
- 違規日期
- 2017/06/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廠經本局106年6月21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現場查核,經比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附件二之廠區平面配置圖,發現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 (D-1099)、廢活性碳(D-2403)及生活垃圾 (D-1801)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將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貯存製程產出之廢棄物,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崇德九路二八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湖內里工一路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