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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畜牧場

文號
20-109-11000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1/14
違規日期
2020/09/0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發現臺端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輔助燃料,燃燒廢木材產生明顯粒狀物排出散布於空氣,雖裝置洗滌塔收集及處理設備,惟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處理,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村槺榔段下槺榔小段二六六地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5鄰下槺榔3之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