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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09
- 處分日期
- 2021/07/23
- 違規日期
- 2021/01/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從事廢塑膠(R-0201)再利用生產作業,再利用登記檢核期限至2020年06月19日止,惟查貴公司前於109年8月4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提送審)送本局審核,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11日以環廢字第1090058799號函發文退回補正,迄今補正總日數已逾30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完成補正,即逕行營運;另查廢塑膠貯存場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中和里崎頂二○五之一號、二○五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中和里崎頂20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