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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00019
 
            
            
            
                
- 處分日期
 
                - 2021/10/18
 
            
            
                
- 違規日期
 
                - 2021/09/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楊梅廠製程屬「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以下稱排放標準)管制對象,其污染源之排放管道P101,需每半年進行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檢測,於110年1月4日前仍未進行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暨「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又前經本府於110年4月28日以府環空字第1100096340號函通知限期於110年7月20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楊梅廠於110年9月8日前未依「排放標準」規定,進行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暨「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由系統預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上田里高平路二○五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上田里高平路二○五巷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