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9-030055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違規日期
- 2019/12/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力優勢環保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月9日函報108年12月底渣再利用處理月報,該月販售鐵及非鐵金屬予貴公司,共計11車次,查貴公司再利用檢核許可期限至108年11月20日,108年12月從事廢鐵再利用行為,核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送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北路一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載興村中校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