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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2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違規日期
- 2020/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0月2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廠清運車輛(101-TR、280-VH及AAS-207)109年7月至9月運載廢塑膠(R-0201),係屬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而未裝置且亦無軌跡(聯單編號:R88A015010900006、R88A015010900009及D900478010900156,等3筆聯單,如附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六)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光華路四七○巷一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光華路四七○巷一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