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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精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11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1/02
違規日期
2016/12/3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人員106年9月28日至貴公司(本市仁武區鳳仁路402號)稽查,發現105年度固定污染源聚尿(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主要原(物)料用量逾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517-02號)核定最大設計(使用)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一)二異氰酸異佛爾酮用量約達87.756公噸∕年,惟許可證核定50公噸∕年。(二)添加劑用量約達1,684.07公噸∕年,惟許可證核定1,040公噸∕年。(三)醋酸乙脂(EAC/乙酸乙酯) 量約達2,094.27公噸∕年,惟許可證核定1,500公噸∕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鳳仁路四○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四○二號
統一編號
833878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