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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5000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5/05
違規日期
2021/02/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永豐路​266之1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0年2月25日12時59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將金屬表面處理製程產生之廢水貯留於塑膠桶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貴公司產出廢水製程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新福里振福路二六六巷二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永豐路226之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