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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40041
- 處分日期
- 2019/04/29
- 違規日期
- 2014/05/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分別於本市烏日區成功嶺段64-16地號等3筆及烏日區成功嶺段64-27等1筆地號施作「全道投資有限公司成功嶺段新建工程」(以下簡稱工程一)及「全道投資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以下簡稱工程二),上述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貴公司陳述表示工程二建造執照已於104年5月6日併入工程一建造執照,並於申請使用執照時將兩工程並同申請,實屬同一建案,另工程一陳述表示無意見,經審視係屬同案,惟本案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違規事實明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三段四三九號四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成功嶺段64-16地號等3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