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120025
- 處分日期
- 2018/12/17
- 違規日期
- 2018/10/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ㄧ路21號,從事廢木材再利用作業,為再利用機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日期:2017.11.30)核准在案,並取得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序號:16531;檢核期限:2019.4.20),稽查當時巡查製造流程,略為:原料(廢木材)、篩選(除沙)、人工分選、粗破碎、細破碎、篩選(分粗料及細料),粗料流程再經磁選後推置於貯存區,細料經磁選、風選後輸送至貯存槽,另於第一項篩選設備加裝袋式集塵設施,上述流程與廢清書登載之製造流程(原料(廢木材)、篩選、破碎、成品)不符,案經本局於107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檢視現場製造流程,涉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請於108年2月27日前完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或異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