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絢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8-050038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16
- 違規日期
- 2019/03/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龜山區大湖路160巷56之1號之工廠稽查,查獲現場從事印刷油墨製造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逕行設置前揭製造程序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印刷油墨製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七二街三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大湖路160巷56之1號
- 統一編號
- 6945170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