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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5/04
- 違規日期
- 2022/10/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加工業,並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00號),本局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查獲廢(污)水處理設施、水電表記錄等資料之每日排放廢(污)水量超過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放流口排放水量之核准量(96 立方公尺/日),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一○八之三號地下層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08號之3號B1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