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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54
- 處分日期
- 2023/11/16
- 違規日期
- 2023/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11月9日至現場進行複查,貴事業有害事業廢棄物〔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廢棄物代碼:C-0120)〕置於貯存設施內,惟外觀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次執行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五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