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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豪資源回收

文號
41-108-04029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4/25
違規日期
2019/04/1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9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作業,占用道路、人行道、公有地或其他公共設施用地,作為回收物分類或堆置場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9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郡南里中華南路二段二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中華南路一段1000號之2
統一編號
1087057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