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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文號
41-105-02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02/01
違規日期
2015/09/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永康里中山南路六五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中華里忠勇街63巷2號前電線桿上
統一編號
735008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