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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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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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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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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2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違規日期
- 2017/09/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空污費管制編號:H105H18001-1)」於工程進行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設施,查核結果:(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未符合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記缺失10點。(2)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未符合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未符合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記缺失4點。以上共計18點缺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8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一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三民路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