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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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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碼頭儲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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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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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50027
- 處分日期
- 2017/05/12
- 違規日期
- 2017/03/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製程設備元件編號E-3202ALN06經本局檢測結果,初檢測值18,351 ppm,淨檢測值大於2,000 ppm。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鎮北里國華二街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國華二街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