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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

文號
23-110-010001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01/14
違規日期
2020/12/0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4點;第8條車行路徑: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缺失4點;第9條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缺失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10點;合計22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轄內
統一編號
660151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