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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1-108-09018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9/24
違規日期
2019/08/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8月2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2223)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5%,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芎林鄉文林村文昌街二九號
違規地址
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
統一編號
234026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