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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60007
- 處分日期
- 2021/06/03
- 違規日期
- 2021/04/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至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樹人路26巷22-16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係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且資本額已逾新臺幣100萬元(含100萬元),製程作業並產出pH值介於6.0-9.0之廢(污)水(廢棄物代碼:D-1506)廢棄物,已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產出前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五九號一一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26巷22-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