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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0-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1/07
- 違規日期
- 2020/12/2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作業中,於原量測位置執行噪音量測,測得均能音量為60.1分貝,因貴公司無法配合停止作業,故不予扣除背景音量修正,仍以60.1分貝計,未符合工廠(場)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0分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2月5日前。限改日期:110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2-110-020011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永春村中溪一巷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永春村中溪1巷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