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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9-110008
- 處分日期
- 2020/11/25
- 違規日期
- 2020/08/18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8日上午9時30分派員至前往貴公司平鎮廠(管制編號:H5105420)稽查,貴公司於109年7月16日運送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成分含量:95至100%W/W,數量共計1000公斤,至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桃園二廠(以下簡稱大洋塑膠,管制編號:H4641669),並委託得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運送車輛:KLA-0963)運送,因運送液體逾100公斤以上,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應於運送前申報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一般運送表單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經查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該車輛於109年7月16日上午8時30分離開貴公司平鎮廠,並於上午9時39分到達大洋塑膠公司,較貴公司所提一般運送表單(編號:03A39B9249074011090030)申報核淮時間(109年7月16日上午10點19分),認定貴公司未能於運送前向本府申報運送表單,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德惠街九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