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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20
- 處分日期
- 2024/08/26
- 違規日期
- 2024/05/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3,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北區工程處辦理之「oooooooo管(七)潛盾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本局稽查時進行工作井開挖工程階段作業,惟現場量測沉砂池寛度為2.1公尺,與削減計畫內容(沉砂池設計寬度為3公尺)不符,核屬未依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據以實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復興路551號旁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