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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燁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1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1/17
違規日期
2016/12/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電鍍區作業廢水經由廠區圍牆裂縫處滲漏至鄰廠地面再續流至廠外溝渠,惟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70號
統一編號
896719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